我校获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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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梁爽)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批准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公布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评审结果。船舶学院苏玉民教授带队的《创建“一体两辅双驱”人才培养体系,培养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一流工科人才》和核学院夏虹教授带队的《基于校企协同的“订单+联合”大核电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与实践》2项成果分获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在高等教育领域唯一由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级教学奖励,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体现。1994年国家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在高等教育领域形成由国家法规确定的、与科技三大奖并列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制度,代表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最高水平,是彰显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成效的至高荣誉。
  本次入围的两项成果是我校教师长期以来富于创造的劳动结晶,是我校近年来紧密围绕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升的重要体现。